导读: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街道的一处工业园区拆迁项目引发广泛争议。数十家入驻企业及商户集体质疑征收程序的合法性,称其未依法履行公示、听证等法定环节,且补偿标准与市场价值严重偏离。据商户代表反映,拆迁方仅通过一纸通知要求限期搬离,既未公开征收决定的法律依据,也未就评估结果与企业进行实质性协商。部分经营五金配件、物流仓储的企业主表示,其厂房设备搬迁成本、停产停业损失均未纳入补偿范围,直接威胁企业存续。这一事件折射出城市更新浪潮中,中小企业权益保障与行政效率之间的尖锐矛盾。
1、程序合法性争议:从“形式合规”到“实质正义”的断裂
(1)法定程序的“选择性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在征收决定作出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补偿方案公示不少于30日,同时组织被征收人参与听证。然而,十八里店街道商户指出,其收到的《征收决定书》仅粗略列明补偿单价(3.2万元/平方米),既未附具评估报告,也未说明如何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更关键的是,所谓的“公示”仅在街道办官网角落发布一则公告,多数企业因未定期浏览政府网站而错过异议期。这种“程序空转”现象,暴露出行政机关对法律的形式化敷衍。
(2)评估机制的公正性缺失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但在本案中,评估公司直接由征收方指定,且拒绝向企业公开评估方法(如是否考虑工业厂房特殊用途、区域产业集聚价值)。某汽车配件企业主提供的对比数据显示,同一街道2022年商业用地拍卖成交价已达5.8万元/平方米,但拆迁评估价仍沿用三年前基准,明显违背《条例》第十九条“不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原则。
(3)听证程序的虚置化倾向
尽管部分企业提出听证申请,但街道办以“涉及公共利益需快速推进”为由,将听证会压缩为一场时长仅2小时的“政策宣讲会”,未设置质证与辩论环节。这种“听证秀”不仅违反《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充分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的规定,更实质剥夺了商户的程序参与权。程序正义的缺失,直接导致企业对拆迁合法性的根本性质疑。
2、商户维权困境:法律救济途径的“三重枷锁”
(1)行政复议与诉讼的成本悖论
根据《行政诉讼法》,企业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但实践中,商户面临两大障碍:其一,诉讼周期漫长(平均18个月以上),而拆迁方常以“先拆后补”为由要求立即腾退,企业被迫在“打官司”与“保经营”间艰难抉择;其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形同虚设,企业仍需自行收集评估报告不公、程序违规等证据,这对缺乏法律资源的中小企业而言几乎难以完成。
(2)司法审查的局限性
法院对行政程序的审查往往局限于“形式合法性”。例如,在(2022)京02行终456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征收决定已在官网公示满30日,视为程序合法”,至于企业是否实际知晓、评估方法是否合理均不属于审查范围。这种“机械司法”倾向,使得程序漏洞难以通过诉讼获得实质纠正。
(3)协商谈判机制的权力失衡
《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虽然倡导“协商搬迁”,但十八里店街道的实践显示,所谓的“协商”实为单方施压:企业若拒绝签字,可能面临断水断电、消防突击检查等隐性威慑。某物流公司负责人透露,其因要求复核评估结果,被征收方以“妨碍重点工程”列入信用黑名单,银行贷款遭暂停。这种权力与权利的极端不对等,彻底瓦解了平等协商的基础。
3、制度完善路径:构建“程序-补偿-救济”三位一体的法治框架
(1)程序透明化: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共治”
强制信息穿透:要求征收决定、评估报告等关键文件必须通过短信、挂号信等方式直接送达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在园区公告栏、行业协会平台同步公示;
听证实质化:引入人大代表、行业协会代表作为听证主持人,允许企业聘请第三方专家参与评估方法辩论,并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建立“异议冻结”机制:企业对程序提出合理质疑时,应暂停拆迁执行直至争议解决,避免“拆完再告”的维权困局。
(2)评估机制中立化:切断利益输送链条
评估机构遴选改革:参照司法鉴定管理模式,由市级住建部门建立评估机构名录库,企业通过随机摇号选定评估单位;
参数公开与异议复核:强制公开区位调整系数、折旧率等核心参数的计算依据,设立由高校学者、行业专家组成的评估争议复核委员会;
差异化补偿标准:对工业企业增设“设备搬迁补贴”“客户资源损失补偿”等专项条款,避免“一刀切”按住宅标准补偿。
(3)救济途径实效化:降低维权成本与风险
推行“征收法律顾问”制度:由政府购买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证据收集指导;
设立“先行赔付”基金:企业提起诉讼期间,可从基金中预支70%无争议补偿款,缓解经营中断压力;
强化司法审查深度:要求法院对评估方法的合理性、停产停业损失计算的科学性进行实质审查,必要时委托独立机构重新评估。
结语:以程序正义重塑政企互信
十八里店街道的拆迁争议,本质是公权力与市场主体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规则博弈。当“效率优先”的行政思维碾压法律程序时,受损的不仅是企业财产权,更是政府的法治公信力。
破解这一困局,需深刻认识到:程序正义不是障碍,而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企业诉求不是刁难,而是法治进步的推力。
未来,唯有通过刚性程序约束权力、通过市场化评估保障公平、通过高效救济消解对抗,才能在“城市更新”与“企业存续”间找到法治化平衡点。毕竟,一座城市的生命力,不仅在于高楼大厦的崛起,更在于无数中小企业在规则守护下的茁壮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