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年来,上海城市更新从“大拆大建”转向“有机更新”,2022年《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及2025年《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资源行动方案》构建了“区域统筹+零星更新”双轨机制。在此背景下,定海路街道老旧厂房产权人能否以土地置换替代货币补偿,成为工业遗产再生与产权人权益平衡的核心议题。
1、土地置换的法律依据:产权人的法定选择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该原则同样适用于工业用地。上海市进一步细化此规则:
产业用地专项政策:2023年《上海市城市更新指引》明确产业用地升级可采用“协议转让、物业置换、节余土地分割转让”等方式,其中“物业置换”即土地置换的法律表述。
地方法规支持:《上海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政策工具箱(1.0版)》(沪规划资源用〔2024〕126号)规定,企业满足自用需求后的节余土地,经产业部门准入审核及区政府批准,可通过土地市场分割转让实现置换。
国企示范作用:市属国企被要求带头释放存量土地,国资考核机制明确支持其通过置换盘活资产,为私有厂房产权人提供参照。
由此可见,土地置换是法定补偿方式之一,定海路街道老旧厂房产权人主张置换具有明确法律基础。
2、土地置换的适用条件:政策激励与刚性限制
尽管法律允许选择置换,但实际操作需满足多重条件:
(1)用地性质匹配
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工业用地置换需符合“用地性质转换规则”:工业用地可转换为研发用地(如M0用地),或经审批转为商业/商务用地,但禁止转为商品住宅;若置换后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如养老、医疗),需同步补足公共要素。
(2)产权与开发状态合规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且未被抵押或查封;若地块未开发,需闲置超2年并足额缴纳闲置费;已开发地块则要求投资额达25%以上方可转让。
(3)产业导向约束
置换需符合全市产业布局:通用类研发用地置换比例不得超过30%,领军企业或园区平台可放宽至50%;受让人须符合园区产业准入清单,且5年内禁止二次转让(园区平台享有优先回购权)。
3、置换路径的现实壁垒:定海路街道的特殊挑战
即使满足法定条件,产权人仍面临三重障碍:
规划统筹优先级的限制:定海路街道若被纳入“区域更新单元”(如杨浦滨江整体开发),则零星更新自主权受限。根据《更新条例》,区政府可指定统筹主体统一运作,产权人需服从整体方案,置换地块可能被调整至非原区域。
土地价值评估争议
置换补偿需结清新旧地块差价,但工业用地评估存在“双重标准”: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如黄浦区2025年工业用地补偿约2.4万-3.8万/㎡);置换地块则需扣除无偿移交的公共要素成本(如绿地、道路),导致实际可获土地面积缩水。
程序复杂性:
从申请到落地需经6环节:产权人申请 → 园区/镇政府初审 → 规划部门明确地块条件 → 产业部门准入审核 → 区政府审批 → 土地市场公开转让。
耗时可能超12个月,且需协调经信委、规资局等多部门,企业单独推进成本高昂。
4、可行路径参考:上海创新实践启示
上海已有案例为定海路街道产权人提供借鉴:
“节余土地分割转让”模式:某产业园将210亩未开发土地分割转让,引入新主体合作开发,既保留原企业部分用地,又激活存量资源。老旧厂房可拆分生产区与闲置区,仅置换低效部分。
“产业用地归集+委托更新”机制:国企将分散地块归集至区级平台(如西虹桥公司),由其统一置换并保障原权利人收益。青浦蟠龙项目通过此模式将“城中村”置换为江南“新天地”,原产权人获得租金分红与异地置换地块。
“M0用地政策”下的功能升级:松江老城区工业用地通过转换为M0新型产业用地,实现“研发+中试+办公”混合功能,容积率提升至4.0,土地价值倍增。
城市更新不是产权的单向让渡,而是多元价值的再生契约。对定海路街道老旧厂房产权人而言,土地置换权虽受制于规划统筹、产业政策及程序成本,但仍是法定选择。2025年上海“产业用地保量控价行动”已提出建立土地收回与供应价格监测体系,为置换差价评估提供透明化工具。
产权人需把握三原则:
确权先行:厘清土地权属与抵押状态,避免司法冻结导致置换资格丧失;
规划协同:主动对接区更新计划(如杨浦区“长阳秀带”),将个体诉求融入区域方案;
专业赋能:借助“三师联创”机制(规划师、建筑师、评估师),联合申报存量盘活试点。
唯有将法律赋予的选择权转化为协商能力,方能在城市肌理重构中,实现产业记忆与未来发展的共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