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瓯江的晨雾中,云和县沿江的村落渐渐苏醒。这里的农户,几十年乃至上百年,与江水为伴,以网箱养殖为生。那一方方围网,不仅是养家糊口的工具,更是他们与自然对话、传承技艺的整个生产系统。如今,为修复2000公顷湿地,村落面临整体搬迁。当测量员将围网记为“水上构筑物”准备评估时,老徐心里沉甸甸的:补偿款,能让我在别处重建这片“水上牧场”吗?能弥补未来三年甚至更久,因为重新选点、适应环境、鱼苗生长而损失的收入吗?
对于这些世代养殖的农户而言,拆迁补偿远非“拆网赔钱”那么简单,它关乎一套完整生产系统的生死存续,以及一个家庭未来数年甚至一代人生计的可持续性。
1、超越“构筑物”补偿:认识养殖户的“系统性损失”
传统征收补偿框架,容易将养殖围网等同于普通地面构筑物,仅补偿其建材成本(如网片、浮桶、木桩)的残值。这种认知严重低估了农户的实际损失,其损失是系统性的、动态的:
生产系统的重置成本:一套成熟的养殖系统包括:
固定资产:围网、管理房、投喂设备、增氧设备、监控设施、运输小船等。
无形资产与经验成本:对这片特定水域水文、水温、饵料资源的深刻认知;多年摸索出的养殖品种、密度、防病技术;建立的稳定销售渠道和客户信任。这些“软资产”无法直接搬迁,在新水域重建需要漫长的试错周期和高昂的学习成本。
生态系统依赖:养殖活动与特定水域环境已形成微妙的生态平衡。搬迁意味着放弃这片熟悉的、已被实践证明适宜养殖的水域,新址的选择充满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水质不适、病害风险增加等问题。
中断性未来收入损失:养殖是长周期产业。从搬迁、选新址、建设施、投放新苗到养成上市,至少需要1-3年时间。这期间几乎没有产出,但家庭开支、可能背负的贷款利息却不会停止。此外,老客户可能在此期间流失,市场需要重新开拓。
2、法律与政策的探索空间:寻求对“特殊生计”的公平保障
虽然现行《土地管理法》及征收补偿条例主要针对陆地征收,对水上养殖这类特殊生产方式的补偿规定不够细化,但仍有原则和路径可循:
坚守“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的法律原则:这是征收补偿的底线原则。对于专业养殖户,其“生活水平”直接取决于养殖系统的产出能力。补偿应旨在使其生产能力得以恢复或重建,而不仅仅是买断其现有资产。
将“生产系统重置”作为补偿核心:补偿评估应进行“异地重置成本法”测算。即:评估农户在符合环保要求的、新的可养殖水域,重新建立能达到原有规模和产出水平的养殖系统,所需要的全部费用。这应包括:新围网及配套设施的全额购置安装费;新址的勘察、申请、许可可能产生的费用;过渡期间(从拆除到新系统首次产出)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
合理认定“未来可期收益损失”:这部分是争议焦点,但也是公平所在。可以参照该农户过去三年的平均养殖净利润,结合养殖品种的生长周期,计算一个合理的“生产恢复期”(如2-3年),对此期间的预期净利润损失给予补偿。这实质上是对其“经营权”中断的补偿。
利用地方政策与项目资金进行“补充加持”:云和县及丽水市可以结合生态补偿、乡村振兴、产业扶持等政策,创设专项基金,对搬迁养殖户给予额外扶持,例如:
技术培训与转型扶持:组织水产专家提供新址选择、品种优化、生态养殖技术培训。
信贷贴息与保险补贴:对重建生产系统所需的贷款给予贴息,对新的养殖项目提供保险保费补贴,降低其转型风险。
产业链衔接帮扶:帮助其对接更稳定的销售平台或加工企业。
3、农户的协商策略:从“受害者”到“方案共同制定者”
面对搬迁,养殖户应改变被动接受评估的角色,积极成为自身权益的维护者和未来方案的参与者:
系统梳理“资产清单”,尤其是“软资产”:详细列出所有生产设备清单及购置凭证;整理历年销售记录、客户合同、获得的养殖认证或荣誉;甚至可以用文字或视频记录自己独特的养殖经验与技术诀窍,作为其“生产系统”价值的证明。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考虑联合其他养殖户,共同聘请熟悉农业资产评估或水产行业的专业机构,出具一份《养殖生产系统损失及重置成本咨询报告》,作为与政府协商的权威依据。
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而非仅仅“要钱”:在协商中,可以提出建设性方案,如:“我们希望补偿款能确保我们在XX区域重建同等规模的养殖场;同时,在过渡期,政府能否组织我们进行生态养殖培训,并帮助我们对接新的销售渠道?”将补偿与未来发展绑定,更易获得支持。
寻求集体协商与法律后援:单个农户力量薄弱。应推选代表,形成集体诉求,与政府进行正式协商。同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在补偿方案明显不公时,如何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护权益。
结语:生态补偿,应让守护者成为受益者
瓯江湿地的修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世代以江为生的养殖户,为这一生态大局让出了生产空间,他们不仅是搬迁的“对象”,更是生态保护的“贡献者”。对他们的补偿,绝不能是简单的“清场费”,而应是一笔旨在帮助他们“另起炉灶”、实现绿色转型的“重建与发展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