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之后,该如何要到赔偿?有哪些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也就是说,被强拆人可以选择向强拆主体要求赔偿,也可以在确认强拆违法的复议、诉讼程序中一并提出。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我们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对于自己实际上有些什么损失,应当收集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撑,否则我们的主张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各位被拆迁人,要提前准备好,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据包括房间内财产的录像、照片、财产清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因此,再法院确认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违法之后,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切莫错过了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