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唐山路南区和平街村的推土机轰鸣声,正碾过一个复杂的法律命题:在零碳社区建设的宏大叙事下,那些缺乏“权源证明”的建筑被贴上“违建”标签拒付补偿,究竟体现了法律对生态责任的庄严捍卫,还是暴露了基层治理中权利保障的结构性漏洞?当碳中和目标遭遇“无权源”房屋的补偿争议,我们不得不审视特殊土地性质与补偿合法性之间深刻的张力。
1、无权源建筑的法律认定:程序正义与历史逻辑的交锋
所谓“无权源建筑”,指无法提供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或房产登记证明的建筑物。在和平街村征收中,部分建筑被直接划入“违法建筑”范畴而拒付补偿,但法律认定远非如此简单。
认定程序合法性要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政府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必须履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程序,而非直接定义为违建。在(2020)最高法行申4319号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对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政府未启动调查认定程序即拒赔属违法。
历史遗留问题的法理包容:我国存在大量因土地制度变迁导致的权属模糊建筑。例如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自建房,或2008年《城乡规划法》前未批先建的房屋,因当时尚无强制登记要求,不应以现行法溯及既往。和平街村部分建筑建于上世纪90年代,恰处于法律衔接期,其“无权源”状态具有历史合理性。
实质合法与形式瑕疵的区分:若建筑符合建造时的规划标准,或满足“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的实质要件(如部分宅基地房),即使缺乏权证,亦应归为合法建筑。路南区政府在征收中若未区分实质合法性,将构成对《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原则的背离。
2、集体土地特殊性质:补偿规则的结构性冲突
和平街村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其征收补偿逻辑与国有土地存在本质差异,加剧了无权源建筑的认定争议:
补偿权益的二元分割: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集体土地征收中,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所有者。无权源建筑因无法登记“所有者”,补偿款可能被截留于村集体,导致实际使用者权益落空。
村民自治的补偿干预局限:村集体虽可议决土地补偿费分配,但根据《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涉及重大财产处置需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若村集体以“违建”为由拒绝分配,个人维权面临程序障碍。
土地发展权与生态政策的博弈:零碳社区建设需配套光伏用地、绿化带等公共设施,征收方常以“土地公益用途升级”为由压缩补偿。然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要求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新能源目标不能减损法定补偿权益。
3、零碳目标下的补偿挤压:公益扩张与私权保障的失衡
路南区作为唐山市低碳转型试点,零碳社区建设被赋予高度公益性,但政策执行中易衍生权利侵蚀:
公益认定泛化的风险:地方政府常将“生态项目”等同于绝对公益,借《城乡规划法》扩大违建认定范围。例如将屋顶光伏安装受限的房屋定义为“妨碍低碳技术实施”,规避补偿责任。
补偿标准的双重性落差:相较于同期国有土地棚改项目(如路北区)的市场评估价补偿,集体土地无权源建筑多采用“重置成本法”,补偿额仅为建材残值(约为市价30%-50%)。在和平街村案例中,部分商户停产停业损失未被纳入补偿,违反《民法典》第238条对物权损害的全面赔偿原则。
程序加速对权利保障的侵蚀:为赶工期,征收方可能省略认定程序。如未制作《无证建筑调查意见书》、未公示认定结果或未保障申辩权,直接启动强拆。在(2019)最高法行赔申873号案中,法院强调:即便建筑属违建,室内可移动财产(设备、原料)的损失仍须赔偿。
4、司法实践中的突破:权利救济的有限管道
被征收人可通过司法途径挑战“零补偿”决定,但维权面临多重法律障碍:
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根据(2019)最高法行赔申873号判例,若政府强拆未进行证据保全,导致当事人无法举证动产损失,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政府承担不利后果。和平街村部分作坊主可据此主张设备、库存损失。
履行补偿职责之诉的提起:当政府未作出补偿决定时,被征收人可诉请履行法定职责,起诉期限为职责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行诉解释》第66条)。2020年吉林某案例中,法院判决市政府对已拆除的无证房“限期6个月重作补偿处理”。
比例原则的司法审查:对于程序瑕疵建筑,法院日益倾向适用比例原则。如浙江高院指出:对非严重违反规划且满足居住需求的建筑,应“部分补偿”而非全盘否定6。
迈向平衡:完善无权源建筑补偿的法治路径
化解零碳目标与产权保护的冲突,需重构补偿规则体系:
建立历史遗留建筑普查登记制度:由区县政府对2008年前建设的无证房统一确权,发放《历史遗留物权证明》,纳入补偿范围。
明确“生态公益征收”的特别补偿标准:参考《深圳市城市更新条例》,对因零碳技术需要拆除的建筑,额外支付20%的“绿色发展补助金”,弥补重置成本与市价的差额。
引入第三方权属认定委员会:吸纳规划、史学、法律专家参与建筑合法性评估,避免基层政府“既当裁判又当球员”。
零碳社区的理想图景不应以部分公民的产权牺牲为代价。当和平街村的最后一栋无权源建筑在推土机前倒下,我们期待看到的不仅是光伏板反射的绿色光泽,更是法律在公益与私权间划出的那道清晰而温暖的边界。毕竟,碳中和的终极伦理,不在于技术的跃进,而在于每个个体对公平的感知——当未来已来的号角吹响,没有人该被遗弃在历史的阴影中。







